关于保障实习支教生在实习支教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使实习支教生在实习支教学校能够安心、无后顾之忧地投入到实习支教工作中,保障实习支教生在实习支教期间坚守工作岗位,学院决定:
一、实习支教生未交学费者,待实习支教结束后统一交到财务处。
二、学院或各教学单位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不允许实习支教生参加。
三、毕业年级学生不参加学院和各教学单位统一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考试及其它离校手续,待实习支教结束后统一办理。
总之,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不能在工作时间随意调遣实习支教生回校或离开实习支教学校去办理其它事情。
教务处
200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