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08年第一批实习支教生正在工作中,为保证实习支教工作的连续性,现就2008年第二批实习支教生选拔、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各教学单位通过召开学生支教动员大会、座谈会等形式,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宣传实习支教的重大意义,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并填写“绥化学院师范生实习支教审批表”(附件1)。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 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 2005级师范类在校本科生(中学支教)、2006级师范类在校专科生(小学支教);
各教学单位对报名学生进行专门培训,采取到中学观摩教学、观看中学课堂教学实录及案例分析等形式,提高学生对中学教学特别是新课标的认识,特别应注重学生粉笔字等教学基本功的培训,并且邀请高水平的中学教师讲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情况及对教师新的要求。同时,要对学生进行师德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艰苦朴素教育等。具体安排如下:
各教学单位聘请1名本学科中学教师(音乐系、美术系和体育系除外)和1名本专业教法教师,共同培训。教法教师培训16学时,时间从5月24日至6月8日。中学教师培训时间为5月31和6月1、7、8日4天集中进行,共计24学时。各教学单位安排中学教师培训地点和教法教师的培训时间、地点(不能占用正常上课时间),5月23日下班前将培训教师姓名、培训时间和地点报到实践教学处。
2. 师德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艰苦朴素教育。
由各教学单位主任、书记、辅导员共同组织进行,2008年5月23日前将培训时间、地点一并报到实践教学处。
1. 培训结束后,学生必须参加考核(形式为讲课,每人不少于20分钟),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实习支教。学校将根据各教学单位考核结果及实际需求人数,择优选拔实习支教学生。
2. 实习支教学生的考核实行系主任负责制,坚持择优选送、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填写“绥化学院实习支教学生统计表”(附件2)。统计表由系主任、书记、教法教师、中学教师共同签名并盖本系公章后生效,6月16日下班前报到实践教学处,要求纸文本和电子文本各一份。
希望各系认真组织好2008年第二批实习支教学生的动员、报名、选拔和培训等工作。
申请理由(对“实习支教”的认识,学业成绩和专业技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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